1.招標條件
平邑縣2015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已經臨沂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臨沂市水利局以“臨發(fā)改農經[2014]146號”文批復建設,項目法人及招標人為平邑縣農村飲水安全新增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局,項目資金已經落實,目前已具備招標條件,F委托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招標范圍
平邑縣2015年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道土方開挖、管道安裝、管道回填、附屬構筑物施工及全自動一體化凈水設備安裝等設計圖紙批復內的相關內容。
3. 標段劃分
本次施工招標共劃分為三個標段,具體標段內容如下:
標段1:平邑縣2015年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施工-昌里水庫供水工程。
標段2:平邑縣2015年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施工-澇泉水庫供水工程。
標段3:平邑縣2015年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施工-岐山聯(lián)村、東午門聯(lián)村及譚武陽、國泰單村供水工程。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具備臨沂市水利局出具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繳納證明,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無違紀、違規(guī)現象,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合同施工的能力。
4.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3施工標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4.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5未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yè),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5.其他要求或說明
潛在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山東省采購與招標網》、《山東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山東省水利工程招標信息網》上發(fā)布。
7.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地點及售價:
7.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山東省水利工程投標固定人員證書、省水利廳出具的農民工工資擔保繳納證明和臨沂市水利局出具已辦理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繳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5年3月7日~3月11日(8:30~11:30,13:00~17:00),到濟南市和平路35號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206房間購買招標文件。
7.2招標文件售價¥7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平邑縣農村飲水安全新增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局
聯(lián) 系 人:張慶
聯(lián)系電話:0539-4211907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王志偉
電話:0531-86952689
電子郵箱:slzb79@163.com
網址:nangu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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