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寧陽縣翟莊水庫等8座新出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經(jīng)泰安市水利和漁業(yè)局、泰安市財政局以泰水汛旱字【2015】7號文批復建設,項目法人和招標人為寧陽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建設資金為國家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因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家數(shù),現(xiàn)委托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的監(jiān)理進行國內(nèi)二次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寧陽縣新出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共8座,其中。1)型1座,小(2)型7座,分別位于華豐鎮(zhèn)、磁窯鎮(zhèn)、東莊鎮(zhèn)、葛石鎮(zhèn)和堽城鎮(zhèn),工程內(nèi)容是對小型水庫實施除險加固工程建設。
3、標段劃分
本次監(jiān)理招標為1個標段:對寧陽縣翟莊水庫等8座新出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批復范圍內(nèi)所有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進行全面監(jiān)理。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本次招標監(jiān)理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部頒發(fā)的水利工程施工監(jiān)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在人員、設備及資金方面具有相應的監(jiān)理能力;
4.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3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4 未經(jīng)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yè),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
5.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資質證書副本的原件及以上資料一套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于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3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到濟南市和平路35號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208房間購買招標文件。
5.2監(jiān)理招標文件售價¥500元,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山東省采購與招標網(wǎng)》、《山東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網(wǎng)》和《山東省水利工程招標信息網(wǎng)》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寧陽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戴峰
聯(lián)系電話:0538-5610916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田淑花
電話:0531-86952347
電子郵箱:sdslzb73@163.com
網(wǎng)址:nangu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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